香港第3类金融牌照 的事实和信息
简介
公司结构
- 至少一名股东(只能是自然人,建议至少一名在香港居住)
- 至少一名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且无国籍或居住限制)
- 至少两名(最好3名)持牌责任人(RO*)
*至少有1名RO(持牌责任人)必须是执行董事。没有要求在香港居住。
税收
- 香港境外取得的利润税收为0
- 香港境内的利润税率为16.5%
- 对资本收益,股息或利息不征税
会计要求
- 会计记录可以保存在管理人员的当地办公室或其他地方,由董事酌情决定
审计要求
- 审计工作应由指定的审计师在香港完成,审计师必须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持有执业证书
当地办公室:不必须
公司名称要求
- 语言:英文或中文(但不能两者结合)
- 限制任何与已存在的公司相似的名字
- "Limited"/“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字的结尾
- 以任何方式暗示公司与中央人民政府或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有关的名称都不会获得批准
- 若包含以下字符,则需要经过同意或许可:Trust, Trustee, Savings, Building Society, Municipal, Chamber of Commerce, Cooperative, Tourist Association, Kaifong, Mass Transit, Underground Railway
为了取得牌照,将执行以下步骤:
- 协助持牌责任人的注册(获取个人执照)
- 法定申报书和申请表的编制
- 申请注册公司
- 准备所有必要的临时文件
- 开立银行账户
- 申请第三类牌照
- 向证监会提交发牌申请书(包括申请批准建议的持牌责任人)
为了取得香港第3类金融牌照,我们将填写所有必要的申请表格并获得公司文件。为此,请提供以下材料:
(每一收益所有人、股东、董事、授权签署人)
- 有效护照公证复印件
- 居住地址证明 (例如. 不超过3个月的水电费或银行帐单)
- 银行资信证明书
- 个人简历
- 2份来自律师/审计师/律师的推荐信
- 学历证明书
如果股东非个人而是公司:
- 公司机构的授权人护照(由专员公证人或使馆核证无误)
- 公司机构授权人员的公共事业账单以证明居住地(由专员公证人或使馆核证为真实副本)
- 最新简历详细说明公司机构授权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 并购包括关于建立香港公司或允许这样做的条款
- 2份授权人士的专业介绍信,例如来自律师,会计师,公司秘书或银行
- 公司注册处列名董事,股东,核数师,公司秘书的名单(由公司秘书核证副本)
- 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秘书核证无误)
- 公司注册地址证明(由公司秘书核证副本)
- 公司决议委任授权人代表本公司行事(须由公司秘书核证副本)
- 公司投资香港公司的决议(由公司秘书核证副本)
N.B.
- 如果文件不是用英语或特定国家的语言,则必须附有经公证的翻译文件
- 关于附加文件的要求由监管机构或当地的银行随时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