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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框架
6个-9个月 (如果没有人要求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权利)
概述
为了使用马德里体系,该人员必须与系统成员之一建立个人或商业关系。换句话说,要具备使用马德里体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先与其中一个成员(称为“缔约方”)建立联系。这种联系将确定申请人的原属局(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申请人必须通过该原属局提交国际申请。要符合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一个缔约方有企业(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在一个缔约方有住所,或系一个缔约方的国民. 在原属局申请或注册了国内商标之后(换句话说,就是获得了“基础商标”之后),即可提交马德里体系国际申请。此申请必须提交给原属局,原属局将检查申请是否符合基础商标的细节,对国际申请加以证明,然后将其提交给产权组织。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团队,以获得最适合的选项列表。为了能够注册商标,必须具有以下特征,否则注册可以被拒绝. 商标必须具有独特性格, 以便区分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与其他企业. 必须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商标. 商标的标志不能具有描述性质. 商标不能仅仅由已成为习惯的标志组成。商标不能欺骗客户关于性质或质量;商标不得侵犯精神权利,商业法,财产权和版权。因此,虽然允许将常用词语作为商标的一部分使用,但由于其将描写行与欺骗性,禁止商标只包含那些过于描述性和欺骗性的词语。
我们的服务
总费用: 从 1500.00美元到6000.00美元
* 费用只适用于商标的1份申请表格。
*总成本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报价取决于当地公司的原产地,商标受到保护的国家数量以及每个国家适用的具体 费用。
*在估计价格中国际商标注册的政府费用是不包括的,并将取决于原产地办事处和被保护商标的指定缔约方。
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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